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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杯酒没啥事?哥俩双双把证还

编辑头像 编辑 笑话 2021-01-02 05:01:04 0 262
导读:  12月8日晚19时40分许,高速丽水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丽水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辆浙F号牌的面包车在通过检查点时无视手势指挥,在民警警告下才靠边停车。  随后,民警对...

  12月8日晚19时40分许,高速丽水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丽水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辆浙F号牌的面包车在通过检查点时无视手势指挥,在民警警告下才靠边停车。

  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刚好是20mg/100ml的临界值,属于酒后驾驶。王某一看傻眼了,对民警说:“我才喝半杯白酒,平时可以喝1斤的,我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怎么会酒驾?”

  原来这位王师傅晚上和两位朋友一起喝酒,三人总共才喝了1瓶半斤装的白酒。喝完后王师傅接到电话需要他去绍兴嵊州取点东西。王师傅觉得自己才喝半杯酒,应该够不上酒驾,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想不到刚进高速收费站就被逮个正着。

  最后,民警依法扣留了王某所驾驶的机动车,王某将面临驾驶证暂扣六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12月15日凌晨0时56分许,高速温州支队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前方慢车道上一辆车牌为浙C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非常缓慢,民警确保安全起见,随即通过喊话器让其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当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从车内传出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判断该驾驶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为2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姓王,当民警询问王某是在何处喝的酒时,王某表现得十分不配合,一会称自己是14日中午喝的酒,一会称跟同车的工友范某从永嘉卸完货物后准备驾车返回温州瑞安,由于当天天气十分寒冷,两人在上高速前喝了几杯米酒,想借助酒精驱驱寒,随后便驾车上了高速。此时同行的范某表示两人确实是在上高速前喝了点酒,在货车副驾驶的储物柜里还有两杯米酒。

  随后,民警将王某带至抽血检测。就在抽血检验的过程中,民警查看该辆货车行驶轨迹时,意外的发现,同行的范某竟然也驾驶过该辆货车,从卡口的监控照片显示,在14日晚上23时20分许,在G1513温丽高速往温州方向16K+300M处时是范某正在在驾驶。根据两人的口述都是喝了酒上高速的,民警随即也对范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为173mg/100ml,也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抽血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3mg/100ml,范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4mg/100ml。等待王某、范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12月08日凌晨4时15分许,高速绍兴支队高速在G1522常台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巡逻时发现一辆上海牌照白色客车在应急车道内停着,没有开任何灯光,也没有在车后放置三角警告标志牌。

  等民警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车内驾驶室一名驾驶员横躺在正副驾驶座位上呼呼大睡。旁边车道上车辆急驶而过,情况十分危险。于是民警用手电敲开了客车的车门。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5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

  经调查,当事人曾某于当日傍晚7时30分许,驾驶客车从上海将一批医疗物品运送至杭州,其间与在绍兴的一个堂兄弟取得联系,并约好送完货后去他那里吃饭。

  后来两兄弟在一家小饭店吃了夜宵,席间自己不知不觉喝了2瓶绍兴会稽山黄酒。因为第二天早上还要上班,所以没有休息就开车回上海。等上了高速开了大概20公里路后,感觉头脑发晕想睡觉,便把车停在了右侧的应急车道上,直至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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