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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现后“拒不整改”?胡歌诉深圳一内衣品牌侵犯肖像权

编辑头像 编辑 笑话 2021-12-17 22:12:45 0 263
导读: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胡歌的姓名、肖像权进行商业宣传,被警告后仍没有整改。日前,胡歌委托律师就内衣品牌“香蜜闺秀”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要求香蜜闺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胡...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胡歌的姓名、肖像权进行商业宣传,被警告后仍没有整改。日前,胡歌委托律师就内衣品牌“香蜜闺秀”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要求香蜜闺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胡歌公开道歉,同时胡歌方还就此事向侵权方正式提起诉讼。

  南都记者走访深圳地铁10号线光雅园附近一家香蜜闺秀加盟店,发现店内已无与胡歌相关的宣传照片。记者致电香蜜闺秀相关人员,被告知会就此回复,但截至发稿前香蜜闺秀方面并未回复。

  1月28日晚,认证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杨曙光律师在微博发表公开声明,在未经授权情况下,香蜜闺秀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宣传其旗下的“香蜜闺秀GOSO”品牌服饰,将胡歌的肖像印刷在海报及产品外包装上。

  根据该律师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香蜜闺秀在多种宣传物料均印有胡歌照片及“胡歌联合宣发款”“胡歌携手助力”“胡歌明星联合倾情推荐”“胡歌携手香蜜闺秀联合宣发”等文字,此举严重侵犯胡歌的合法权益,更误导公众认为胡歌代言了“香蜜闺秀GOSO”品牌。

  声明表示,胡歌委托的律所走访各地多家香蜜闺秀实体店,发现线下实体店铺均存在侵权行为,且使用图片、宣传物料、产品包装、物料及设计图稿均系香蜜闺秀统一提供。2020年12月27日,香蜜闺秀人员沟通表示已配合将宣传物料下架,但经调查发现,其侵权行为至今尚末停止,各实体店铺仍在使用胡歌先生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目前,香蜜闺秀集团已收到胡歌方面的律师函。

  对此,胡歌委托的律所表示,“胡歌未曾与香蜜闺秀建立任何商业合作关系,相关主体的使用行为系恶意侵权,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胡歌公开道歉;律所己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已向法院就香蜜闺秀集团的侵权行为正式提起了诉讼。”

  上述声明提及,涉嫌侵权胡歌肖像权的主要有两家主体公司,即深圳市香蜜闺秀服饰有限公司、广东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数据显示,袁奇宇占有上述两家公司65.17%及50.64%的股份,是香蜜闺秀集团的创始人、实控人及CEO。资料显示,袁奇宇拥有十多年快消行业经验,包括八年宝洁市场部工作经验,曾任内衣品牌都市丽人市场部负责人。

  香蜜闺秀成立于2014年,从内衣品类切入,主要面向下沉市场消费者。2020年6月,香蜜闺秀还宣布完成近亿元人民币A轮融资,投资方为险峰旗云。在A轮融资完成后,香蜜闺秀将进一步加大了本土门店的扩张。

  据公司宣传称,成立至今,香蜜闺秀线个省份;疫情期间新增门店300多家。不过,南都记者走访深圳地铁10号线光雅园附近一家香蜜闺秀加盟店,店面规模并不大,店内主打女性内衣,因此装修风格较女性化。正是年末购物旺季,店内客人寥寥。

  记者在该店内并未发现与胡歌相关的宣传照片。针对侵权胡歌姓名权、肖像权一事,记者致电香蜜闺秀相关人员,被告知会就此回复,但截至发稿前香蜜闺秀方面并未回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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