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内蒙古事业单位面试名单等精彩内容。
现将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金额447.5元,要求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通过微信缴费。
5.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等)的体检人员不得佩戴隐形眼镜,需要带能把视力矫正到最佳的框架眼镜。
4.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资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5.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要求,坚决把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请与市发改委刘琦联系,联系电话)、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及《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征求意见表》于7月16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二)调档函开具时间:7月3日-7月4日,报考政府序列单位的考生请到乌市人社局513室开具调档函(联系电话);报考党群序列单位的考生请到市委组织部3016室开具调档函(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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