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及综合成绩,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需于2024年4月24日7:20前,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门集合报到,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等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按时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无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注意休息,请勿进食、饮水、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可佩戴框架眼镜,禁止佩戴隐形眼镜;体检时尽可能穿宽松便装,避免化妆,避免穿连衣裙、连袜裤、带钢托的的文胸、带金属片的内衣等;体检结束后,请配合医生认真核对确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怀孕或可能怀孕考生勿做妇科及X光等项目的检查,统一进行登记,按相关规定进行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此次考察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体检合格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将考察需提供材料交至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基层卫生股。女性受检者因生理原因需补检的,待补检合格后提供考察材料。
重点考察人选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1.《忻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登记表》(附件2)正反打印1份,表中信息需与报名表一致。
2.本人政审及现实表现材料1份。由相关部门出具关于本人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档案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未就业人员(含档案不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出具。
4.个人征信情况1份。由本人在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APP和自助柜员机打印个人征信报告相关材料。
5.家庭成员政审材料1份。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的亲属,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审查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