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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学校服将回归一校一款 如何买要听取家长意见

编辑头像 编辑 笑话 2024-05-03 12:05:21 0 232
导读:  首先,毕业班是不能采购校服的。那么,其他年级的校服如果要更换,能否来得及在新学期穿上新校服?目前看来,情况并不明确。因为根据新的校服管理规定,无论是换校服还是采购校...

  首先,毕业班是不能采购校服的。那么,其他年级的校服如果要更换,能否来得及在新学期穿上新校服?目前看来,情况并不明确。因为根据新的校服管理规定,无论是换校服还是采购校服,都要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家长同意。对于小学和高中的新生来说,如果他们不能被代表,就来不及在新学期穿上新校服。

  对于这个问题,有学校表示,这毕竟是多年来第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校服采购,过去17年都是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学校还需要更清晰的指引。因此,大部分学校也在观望中。

  以前之所以采用统一招投标,为的就是降低价格。因此,有人担心,“一校一款”后,校服的价格是否会提高?

  《意见》明确,学校应根据“适用、实用、 够用”原则,合理确定选用需求(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本组图/本报记者 林铭鸿(除署名外)厦门中小学校服采购将由学校自行组织,不再由市里统一招投标。而且,无论是选款式还是换校服,学生家长说话也算数,他们还可以根据学校定的款式,自行购买或制作,不必非得从学校购买校服。

  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及2022年福建省教育厅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相关精神,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换句话说,此次校服采购由学校组织,是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做出的改变。

  目前正在实施的厦门中小学校服统一招投标是第五轮,期限为2019学年-2023学年。这意味着校服生产合同本学期就要到期,也就是说,秋季学期开始就要执行新的校服管理规定。

  这里有个背景,2006年起,我市实行校服公开招投标,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统一招投标,确定校服生产厂商,供市属校和各区选择。

  在款式上,前面几轮的运动服全市统一款式,从第五轮开始,一区一款。至于,由学校自行决定要不要做,原本就是一校一款。

  《意见》要求,学校应将校服选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未经集体决策及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开展校服采购工作;未经家长委员会授权,不得擅自作为校服采购的招标人/采购人开展采购活动。

  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

  具体做法是:确定供货企业时,学校根据在校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人数不少于学校人数的30%,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

  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确需改变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此次还有一个大变化: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也就是说,学生可以不必从学校订购校服,可以自己选购,甚至自己制作。

  《意见》提出,采购方案确定后,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后自行采购。规模较小的学校可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也可采取“多校联合” “一校为主” 的方式采购校服。

  《意见》要求,学校要规范校服采购公示制度,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方案、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等,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校服供货企业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此外,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义务教育学校已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校服供应企业免费提供,免费校服数量原则上不高于订购校服学生人数的3%。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校内资助、社会捐助等办法解决。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 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由学校对校服进行履约验收,核实产品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和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与此同时,首检由校服生产企业将其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作为投标和中标后供货的前置条件。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学校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按投标方案或成交合同列支,不得向学生家长另外收取。

  《意见》指出,学校采购校服如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与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对不履行合同规定、因供货及服务被投诉、师生家长意见较大的企业进行约谈,依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和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将其纳入厦门市中小学校服企业 “失信名单”,明确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直属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相关部门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廉洁合同,实行廉洁承诺,对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收受礼卡礼金等钱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开始,厦门校服是学校自己定款式、组织采购,即“一校一款”。2006年起,厦门市公办中小学校服开始统一招投标,为的是降低校服价格,规范秩序,同时也是为了减少学校之间攀比。

  但是,现在的学校自行组织采购校服,方法和17年前的不一样了。首先,采购的程序不一样。以前没有招标的概念,现在都要按照规范的流程来执行;以前一般是校长或者几名老师商量后,确定款式,现在则要求学生家长也参与其中,而且不只是“意思意思”——是否要采购校服,要全校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家长同意;选哪家厂商,要求评定小组八成以上是学生家长;更换校服款式,要半数以上家长同意。

  在校服成为名副其实的“校服”后,还有很多考验。例如,如何体现绝大多数学生家长的意愿——参与决策的学生家长如何挑选,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再比如,校服成为名副其实的“校服”后,如何避免攀比。当初全市或全区统一款式,就是为了减少学校之间的攀比。现在,如何在学校个性化追求和攀比之间找到平衡点,也十分考验教育主管部门的智慧。

  17年前,厦门宣布对校服统一招投标,当时一个考虑是把校长从校服的人情世故中解放出来。但是,这个问题17年后依然存在,校长们甚至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即校服采购如何过“人情关”“廉洁关”,也值得关注。

  尽管有这么多挑战,校服迈入名副其实的“校服”,依然令人期待,希望通过“一校一款”,涌现出更多符合厦门学生气质的好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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