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警方调查后很快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认为是一起“铁道交通事故”。有关方面就此成立了调查组,但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发布。
而3月30号,死者妹妹杨鑫也曾在微博上公开发文,质疑站方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今天是我哥哥掉下去了,明天又会是谁呢?”
据了解,事发次日,南京站(南京南站的上级单位)就与其家人就善后问题进行了沟通。站方认为,杨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但站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可以补偿丧葬费等。补偿的上限是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抢越铁路属违法行为,对于违反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在铁路线路上行走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属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A ��:作为一个成年人,不遵守规则,出现事故来要求对方赔偿,那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无理要求呢,就像小编说的,是不是每个因为此次事故照成损失的乘客都要求该事故造成者的家属来进行他们的赔偿,真的是想钱想疯了,几乎每周都会坐高铁,无论哪个站,工作人员都在不停的吹哨提醒要在黄线以外,以免发生意外,这是基本常识,还需要其他人一遍遍提醒么?又不是孩子,不懂得危险所在
@芝士就是力量:先把高铁停运两小时你来赔偿,当误几千人的时间你来赔偿,动用消防破坏站台,修站台你来赔偿,120的费用付过了吗?
当时正值客流高峰期,该事故共造成20辆电车晚点以及34辆电车停运,受影响乘客约约2.7万人,同时也对JR东海道铁路公司造成了极大损失。
事发后,JR东海道铁路公司向死者家属提出索赔,而法院支持了其高达7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3万)的索赔要求。
拿出这个案例,并不是想武断的表达,南京南站的这起悲剧,家属方必须要进行赔偿。只是希望死者家属在为自己亲人的不幸痛苦、悲愤时,也能冷静的想想:
这起事故造成当事列车停运1个多小时,对后续高铁也有影响,受波及的乘客可达上千人。他们可能有人要参加关系一生的面试,有人要赶着去见最后一面的亲人,有人要去一线的工作岗位拯救别人。这样的时间损失怎么算?
男子被列车夹住,不住挣扎,情形惨烈,这对现场的围观群众是一种多大的精神冲击?这样的精神损失怎么算??
为营救该男子,消防官兵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救援。还将该节月台的面板、混泥土破拆开来。这样的经济损失怎么算???